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废气(铅)深度治理减排工程招标书
重庆神驰除尘系统改造招标书
CQSC-CCXT-180405
一、标的:
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除尘系统改造。
二、投标须知
1.公平交易条款。投标单位必须知晓并认同公平交易条款才能参与投标,投标单位投标即视为认同并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公平交易条款,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先签订《公平交易协议》,该协议为合同不可缺少的附件。
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2.1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所附投标报价清单完整的填写《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表明所提供的货物、货物简介(含技术参数)、数量及价格。
3.投标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3.1 投标人有效的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3 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 近两年同类设备销售业绩(2016年4月至2018年4月)。
4.投标报价
4.1投标人对投标设备及服务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在投标分项价格表内分别填写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单价、总价,另外投标方在标书中应列出易常用易损件清单及价格。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含运费、安装调试费、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2投标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表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货物者投标文件无效。
4.3 投标报价以投标方标书为准,传真及电子邮件无效。
5.投标文件的要求
5.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装订成册。
5.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5.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定位废标。
5.4投标文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5.5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参考资料不限量。
5.6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5.6.1.标的物的详细介绍:包括结构、性能(技术参数)、能耗、整体使用寿命、运行
费用等;
5.6.2.标的物各主要零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及使用寿命;
5.6.3.标的物易损零部件清单(产地、品牌)及价格、使用寿命。
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6.2投标文件信袋封条上应写明:
6.2.1 招标人、招标文件所指明的投标送达地址;
6.2.2 招标项目名称;
6.2.3 标书编号;
6.2.4 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6.2.5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正本","副本"。
7.招标时间结点:
7.1 标书发放时间: 2018年元月20日;
7.2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10日上午10时前;
7.3开标时间: 2018年2月12日上午10时(现场开标)。
7.4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8.投标方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进行响应(如有偏离,请在标书中注明)。
三、公平交易条款:
投标方暗中给予招标方员工回扣、折扣、返点(采用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的,以商业贿赂(行贿)论处;招标方员工暗中收受回扣、折扣、返点的,以受贿论处。
投标方供应商品及服务时,愿意向招标方提供的回扣、折扣、返点等,必须明示并如实在合同中列明。
(二)、礼品礼物赠与
投标方不得向招标方员工赠送现金或者物品,但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或纪念品(金额不超过50元人民币)的除外,否则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三)、商业贿赂的处罚
3.1投标方违反《公平交易协议》,存在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招标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投标方一切商业合作关系,并要求赔偿违约金(本协议所属商品/服务购销主合同总金额的10%,但不得低于【10000】元)及造成的损失(若有);前述款项招标方有权从尚未支付款项或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方补足,招标方保留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2招标方员工受贿的,一经查实,无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没收所有非法所得,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商业贿赂行为由双方审计部门和/或公司高层领导互相监督检查。
(五)、协助义务
5.1若招标方员工要求投标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投标方必须及时向招标方投诉及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招标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投标方保密。对于投标方的协助,招标方将根据情况给予投标方更多的商业机会。如投标方不投诉及举报,则视为投标方违反《公平交易协议》。
5.2 投标方承诺,在与招标方签订《公平交易协议》前,与招标方员工不存在可能影响双方廉洁业务关系的行为,否则,视为投标方违反《公平交易协议》。
四、投标担保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交。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转入银行账户资料为:
单位名称: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江津支行德感分理处
帐号: 1502010120010002200
行号:
地址: 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2、开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放于标书中,招标人核对,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出的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予以退还(无息)。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设备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后由项目组申报全额退还(无息)。
5、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的。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原则:
招标方组织开标会议,由开标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综合对比,选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性价比高的设备中标。
六、在合同中须注明的条款(如有偏离,请在标书中说明):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设备质保期以中标方在标书中承诺的时间为准,质保期以设备初步验收合格日期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供方免费维修,质保期外供方按设备常用易损零部件清单最低价提供原厂零部件,需方需要维修服务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供方,经确认后,供方服务人员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需方工厂。
2、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预付款发出后60天内交货。
3、交货地点:
需方工地(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4、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汽运,运费供方承担。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6、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预付30%,发货前付60%,余10%质保金,质保期(一年)结束后三十日内付清。
7、设备详细技术要求及报价清单:见附件。
七、联系方式:
标书邮寄(送达)地址: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东江路123号
收件人: 何红兵
邮编: 402284
发标部门: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联系人: 廖红
电话/传真: 61065689
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
2018.01.16
附件一: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
除尘系统改造技术方案
一、 项目介绍
本项目针对重庆神驰电池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工艺产生的废气进行整治
二、 招标范围
(1) 铅粉机铅尘净化系统改造:在现有铅粉机铅尘净化系统(Q=10000m³/h,CHL滤筒除尘器+高效过滤器)基础上增加一套高效湿式除尘器。
(2) 和膏粉尘处理系统改造:在现有和膏粉尘处理系统(Q=20000m³/h,一级湿式除尘器)的基础上新增两级湿式除尘器。
(3) 分板机粉尘处理系统:在现有分板机粉尘处理系统(Q=50000m³/h,DMC脉冲布袋除尘器+CHL滤筒除尘器+高效过滤器)的基础上新增湿式除尘器。
(4) 老装配线铅尘处理系统:将原来的两套设备(Q=30000m³/h,布袋除尘器)中的湿式除尘器拆除,新增一套CHL滤筒除尘器(60000m³/h)。
(5) 新装配线铅尘处理系统:在现有新装配线铅尘处理系统(Q=40000m³/h,预处理+CHL滤筒除尘器+高效过滤器)增加一套高效湿式除尘器。
(6) 铸板机铅烟处理系统:在现有铸板机铅烟处理系统(Q=40000m³/h,HKE铅烟净化器+二级高效湿式除尘器)增加一套湿式除尘器。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的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江苏盛达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单位)的 (销售部经理)(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保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
注:其它形式符合法律手续,与此具有同样内涵,在其有效期内的授权书代替。
本授权书期限自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